史诗级救市!珠海横琴取消商品住房限购限售 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100万

2024-06-21 09:24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6月21日消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日印发《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

  1、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在合作区范围内购房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2、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

  3、取消合作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此外,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将参照珠海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建〔2024〕122号)执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政策执行时点自印发之日零时起施行。

  珠海其它地方,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已于5月24日取消了限购、限售。

  今天横琴政策的松绑,意味着珠海真正迎来了史上最强新政,堪称史诗级救市。

  在首付方面,珠海在之前已正式执行首套首付15%,二套首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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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实施背景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合作区执委会会议通过印发了《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粤澳深合执字〔2024〕3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实施范围

  合作区执委会各局,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三、主要内容

  从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等共计四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亮点一:优化商品住房定价机制

  为优化商品住房定价机制,《若干措施》提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调整为一个月。

  亮点二: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若干措施》提出多项支持举措,一是在合作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二是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三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四、执行时点

  政策执行时点自印发之日零时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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