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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城区第三场集中供地今日开拍 总起始价超40亿元

2023-09-08 17:26:19 来源:福州房产

  原标题:236.38亩!起拍价超40亿!福州四城区今年第三场土拍来袭!

  继9月1日举行2023年四城区第二场土拍后,9月8日,福州马不停蹄,紧接着挂出3幅地块,其中面积最小都有67亩,总面积则达到了236.38亩,起拍价超40亿。

  此次地块出让,两幅为三远片区出让地块,另外一幅则是位于晋安区宦溪镇北二通道北侧地块,根据出让面积以及容积率测算,可为市场提供30.7万方建筑。

  三幅地块均处晋安,供地236.38亩

  根据《公告》,福州拟于2023年9月28日,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今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宗地2023-25号为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三远片区LP-K-4A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面积46872平方米,合70.31亩。地块容积率为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不超过7000平方米);设置1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平方米。

  宗地2023-26号为晋安区福光南路以东,远洋路以北;三远片区LP-K-4B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面积44731平方米,合67.1亩。地块容积率为1.0以上、3.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不超过8000平方米)。

  宗地2023-27号为晋安区宦溪镇北二通道北侧,山溪村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面积65982平方米,合98.97亩,地块容积率为0.35以下(含已建建筑,其中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7900平方米,社会福利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剩余为商业商务建筑面积)。

  出让方式上,宗地2023-25号、26号采用“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方式拍卖出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首期付款比例,以最高限制价格时的50%比例(含竞买保证金)起拍,竞拍增幅为5%,竞拍上限为100%。首期付款比例达到100%时,摇号确定竞得人。

  其中,宗地2023-25号起始价185500万元,最高限制价格213300万元;宗地2023-26号起始价185300万元,最高限制价格213090万元。

  宗地2023-27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

  鼓励房企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根据公告,宗地开发建设及商品房销售要求:宗地2023-25号、26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33000元/平方米,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宗地2023-27号出让起始价中包含已投入的建设成本,该部分不计收土地契税;该项目在不影响平时使用前提下,应满足人防工作要求,具体按照竞得人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建设“立体生态住宅”部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受让人要将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用途,业主相关义务及物业公司相关责任纳入房屋销售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明确业主后期管理和维护义务,并取得业主承诺,严禁业主私自改变用途,违法违规封闭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空中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的后期管理,劝导业主按照规范使用,保障立体生态住宅项目正常运行,对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物业公司要接受属地政府监管。

  2、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园林中心要将该项目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绿化实施情况纳入建筑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擅自改变功能的不享受试点支持政策,由此造成的超容积率、超面积等按违法建设处理。

  3、市城管委、属地政府应对该项目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日常巡查,严禁改变其用途,做好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工作。

  住宅地块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住宅项目底价成交的,商品房备案均价原则按照商品房销售指导价确定;出让价款每增加1%,备案均价按商品房销售指导价上浮0.3%确定,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4.5%。

  交地时间上,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其中宗地2023-25号、26号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进场,缴清第一期土地款后具备交地条件的,可先予交地。

  开竣工时间规定,项目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市建设局另有核定的,从其核定时间)。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项目建设工期,以市建设局核定为准)。

  由于本次出让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因而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此外,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竞得人拟成立或属地政府要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

  竞买人需提交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

  根据出让公告,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只能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则该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其它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申请人为房地产企业的,还应提交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在住宅用地购地资金审查上,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地块成交后,受让人在按期缴清地块每期土地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应将当期土地出让价款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交易资金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受让人缴交的每期土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若受让人未按时提交证明材料或土地出让价款来源无法通过交易资金审核,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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