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房网
2021年4月,广东省税务局在国税务局100条措施的基础上创新细化了20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服务措施,其中就包括“交房即发证”这一重要举措。
什么是“交房即发证”?
“交房即发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购房者在收到房子的时候,能同时领到对应的产权资格证书,即房屋不动产权证。这些年来,全国已有多个地方试点推行该项政策。
近期,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湛江市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湛江全市范围内的预售商品住房项目须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并作为常规化工作开展,该项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方案》指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督的责任机制,企业要负主要责任、购房者要做出相应的配合。有三个阶段必须要严格执行,即建设预售、竣工验收、交房办证。首先,在建设预售阶段,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预售许可的办理,实施网上签约即备案,全面开展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其次,在竣工验收阶段,采取“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的方式,简化整个验收的工作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和改造完善,并加强对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接收管理;最后,在交房办证阶段,进一步推动房企落实好主体责任,按规定践行交房交证工作,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加大力度推进“一窗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根据内容,《方案》明确提出了五大要求。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确保处理问题时各部门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各个环节。二是,调整优化办事窗口,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推行“一窗办理全事务”,避免市民来回跑、多处跑。三是,深化信息共认共享,推行相关业务、证件、合同“一码关联”,实现全流程数据信息共享。四是,加强改革统筹配套,办理业务过程中出现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去协调解决。五是,强化监管与约束,各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规范化。
不动产权证书关系到市民落户、孩子入学等重要需求,是一种关乎民生的期盼。推行“交房即发证”,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务实举措,也是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民服务”理念的本质体现。
对于购房者而言,“交房即发证”这一制度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买房人在收房拿钥匙的时候,就可以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领到不动产权资格证书,不需要再自行去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真正让群众做到“少跑腿”。
而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需要按照规定认真落实主体监管责任,这无疑会带来很大的工作压力。开发建设用地的各类手续、证件必须要办理齐全,楼盘的质量要足够好,房子在销售前的工程验收环节必须不容出错等等。不过,正是因为这些严格的管控要求,才能让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凭借“高品质高质量”来吸引更多的买房人,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运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深入推进“交房即发证”,使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民化,能够提高消费者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的心理压力,刺激购买欲望,进而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