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批配售型保障房申购意向预登记启动

2025-03-24 10:22来源:新房网

  3 月 21 日,广州正式启动首批配售型保障房申购意向预登记工作,成为国内第一个推出配售型保障房的一线城市。这一举措标志着广州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首批项目详情​

  本次开放申购意向预登记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有两个,分别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的萝岗和苑项目以及白云区的嘉翠苑项目。​

  •

  萝岗和苑项目:该项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共 2411 套,首批供应房源 936 套。户型为二房或三房,建筑面积约 76 - 93 平方米,销售基准价为 15800 元 / 平方米。​

  •

  嘉翠苑项目:此项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共 400 套,本次全部供应。户型同样为二房或三房,建筑面积约 71 - 89 平方米,销售基准价为 17300 元 / 平方米。​

  两个项目均为现房认购,在区位上,萝岗和苑所在的黄埔区是广州新兴产业聚集的地方,嘉翠苑所在的白云区则是大量新市民聚集的区域,对于在中心区上班的人群来说,交通较为便利。并且,项目价格优势明显,约为周围同区新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 ,对年轻人、新市民和人才群体十分友好。​

  配售型保障房定义与特点​

  配售型保障房是面向广州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各类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群体销售的保障性住房。其具有以下特点:​

  •

  封闭管理:实施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

  •

  价格限制:出售(对象为合资格申购者)价格不得高于原购房价格,回购(对象为建设运营机构)价格按照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 1% 计算。封闭持有期为 3 年,期满后,承购人确需转让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在建设运营机构设立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流转平台上挂牌出售 。​

  申购流程​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发布销售公告:相关部门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销售公告,告知市民申购相关信息。​

  2.网上申购:市民需在销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网址正式提交申购申请。申购意向预登记仅用于摸查申请人购房意向,并非正式购房申请,可自由选择是否填写,不对正式申购产生影响。有购房意向的申请家庭,应关注销售公告按规定时间及网址正式提交申购申请。​

  3.确定参加资格审核家庭名单:相关部门根据申购情况确定参加资格审核的家庭名单。​

  4.资格审核:审核申购家庭是否符合申购条件,包括户籍、住房、社保、年龄等多方面内容。​

  ◦

  户籍家庭申请条件:主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应当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 3 年内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主申请人申购前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满 36 个月且申购时处于在保状态(主申请人年满 50 周岁的,不受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时限及状态限制)。​

  ◦

  人才家庭申请条件:主申请人须符合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等人才认定情形之一;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应当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 3 年内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买房改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主申请人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须全职在穗工作,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购前需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 12 个月,其他人才申购前须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 24 个月,申购时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处于在保状态(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 6 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算在内)。​

  5.摇号确定选房顺序: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购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6.选房认购:申购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认购。​

  7.签订买卖合同:选定房屋后,与相关方签订买卖合同。​

  8.不动产转移登记:完成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内部流转规定​

  根据《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内部流转。承购人确实需要转让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在 3 年封闭持有期满后在建设运营机构设立(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流转平台上挂牌出售。出售对象必须为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的申购对象。​

  此次广州首批配售型保障房申购意向预登记的启动,为众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人才提供了购房的新希望,也为广州住房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后续,市民可密切关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销售公告,按照规定流程参与申购。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