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包两市强化公租房管理 严禁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

2025-03-24 23:17来源:新房网

  近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严禁公租房转租转借》公告,明确公租房作为政策性保障住房,仅供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严禁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借及违规经营活动。同时,房地产机构及人员不得参与相关违规服务,信息平台不得上架公租房房源。对违规行为,将联合多部门依法查处,并呼吁社会各界积极监督。​

  公告详细列出多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严禁将公租房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提供公租房出租、转租、转借等经纪服务,禁止发布公租房出租、转租、转借、出售信息。此外,公告特别强调,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牟取利益,如加价转租或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等行为。​

  为确保公告有效执行,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举报,举报热线包括 0471 - 12345、0471 - 6201500、0471 - 6328256 等。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违规者将面临严厉法律制裁。​

  公租房作为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题推出的重要举措,承载着社会公平与民生关怀。违规转租转借行为严重破坏公租房分配公平性,使真正有需求的人难以获得住房保障,损害政府公信力。​

  同期,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发布《关于加强公租房管理严禁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的公告》,严格界定公租房仅限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等)居住,严禁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闲置(空置超 6 个月)或改变用途。承租人不得通过分租、合租等变相形式牟利,不得允许非共同申请人长期居住。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发布、代理公租房房源信息,不得为公租房提供转租、转借、买卖等经纪服务,禁止协助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或收取 “中介费”“服务费” 等费用,且需对房源权属严格核验,发现公租房房源立即向住建部门报备。​

  公告还提出,开展自查巡查工作。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需严格内部业务管理,并于 2025 年 3 月底前全面下架公租房房源信息。政府部门将联合巡查,住建部门对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及线下中介门店开展 “拉网式” 排查,重点核查公租房房源发布、合同备案情况。对于违规行为,将严惩不贷。发现转租转借公租房的,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 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并追缴违法所得。对违规发布公租房房源信息、提供转租服务的个人及中介机构,将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 1 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 3 万元罚款。​

  内蒙古社科院经济学研究员于光军表示,公租房制度旨在帮助困难群体实现 “住有所居”,其运行基于政府利用社会资源保障民生。呼包两市出台的新规,有利于彰显社会公平和民生关怀,强化政府诚信形象,有必要广泛推广和严肃执行。​

  呼包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规范了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维护了房地产市场和公租房管理秩序,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公正、合理使用,体现了政府维护住房保障秩序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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