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破解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多、轮候时间长等问题,对 2024 年 12 月底前的 352 户公租房轮候家庭,泉州市将通过盘活筹集市级投资项目剩余房源予以保障,计划在今年 9 月底前实现 “应保尽保”。
创新保障模式,助力住有所居
此次保障行动采用了创新的模式,由市属国企通过盘活市级投资项目剩余房源,以市场化运营模式,专项供应公租房轮候家庭,再由政府给予轮候家庭租赁补贴。这一模式既充分利用了现有资源,又通过市场化运作提升了运营效率,为解决公租房轮候难题提供了新路径。
有序筹集房源,确保按时供应
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市城运公司”)承担起房源筹集与装修改造的重任。按照公租房面积要求,市城运公司将负责相关工作。首期 200 套房源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前完成装修改造方案设计,6 月底前实现供应,并根据分配情况,于 2025 年 9 月底前完成剩余房源的筹集供应。房源完成装修改造验收后,将纳入市住建局 “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统一管理,确保房源信息透明、管理规范。
规范选房分配,保障公平公正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参照有关公租房分配规定,制定选房分配方案,开展配租工作。首期计划于 3 月中旬开展预分配工作。在分配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户轮候家庭都能得到公正对待,让真正有住房需求的家庭早日住上公租房。
精准补贴发放,减轻租房负担
补贴发放工作由区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租赁补贴手续,并按月发放。承租 66 平方米(含)以内户型的,按照轮候家庭向市城运公司承租租金的 50% 发放租赁补贴;承租超过 66 平方米户型的,按照 66 平方米承租租金的 50% 发放租赁补贴。精准的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了轮候家庭的租房经济压力。
加强运营管理,提升居住品质
市城运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日常运营管理。轮候家庭须与市城运公司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期内,经住建主管部门审核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合同终止,不再发放租赁补贴。合同期满后,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可签订续租合同继续承租。同时,轮候家庭须缴交 1 个月押金,由市城运公司统一收取后,存入市住保中心的押金监管专户,保障了运营管理的规范性与资金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对连续 2 次获得分配机会,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导致分配没成功的轮候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由区级住建主管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后续如需保障,按公租房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租房资源得到合理、高效的利用,真正惠及有需要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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