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站南居住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为落实市、区招拍挂出让计划要求,保障居住用地供应,拟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站南居住地块进行规划设计条件研究,该事项已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规定,对该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情况
(一)用地共划分为01-01、01-02、01-03、01-04、01-05、01-06、01-07地块。01-01地块用地面积764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8.0,配建社会停车场;01-02地块用地面积5828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1.5,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01-03地块用地面积4849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2.0,配套设施为通信机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社区综合环卫场所(建筑面积420平方米)、9班幼儿园(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托儿所(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01-04地块用地面积3671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3.5,配套设施为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托儿所(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01-05地块用地面积4694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3.2,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环卫场所(建筑面积420平方米);01-06地块用地面积2121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为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01-07地块用地面积2939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2.0。
片区建设应按照打造15分钟生活圈的原则,促进公共设施相对集中布局,建设邻里中心。后续规划设计中,在不突破片区建筑总量及公共设施的前提下,允许地块指标及公共配套位置适当腾挪。
(二)道路交通
北侧规划创智大道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为60米,双向6车道;南侧规划新联路、东侧规划四海路、中间规划八方路,均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31米,双向4车道;规划龙湾路为城市支路,宽度24米,双向4车道;规划思源街、江头街为城市支路,宽度14米,双向2车道。具体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公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