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市秦淮区获悉,《秦淮区宜居“情”淮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人才买房最高每套住宅奖励100万元。此外,支持人才团购买房,在秦淮区购买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达到5套及以上时,再对购房主体给予购房合同总价款1%的购房补贴。
措施提出,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结合秦淮区实际情况,下发《秦淮区宜居“情”淮若干措施》,激发市场活力,提振住房消费信心,促进秦淮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秦淮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的购房主体。
具体来说,支持人才团购。鼓励开发企业提供优质房源参与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及机关的人才团购,在案场价格基础上再给予适当的购房优惠。在秦淮区购买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达到5套及以上时,再对购房主体给予购房合同总价款1%的购房补贴。
鼓励以旧换新。政策期间内,出售自有住房购买秦淮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合同总价款1%的购房补贴。在秦淮区以本区“旧房”换本区“新房”的购房者,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三年内(2024-2026年)入学时,可享受置换前或置换后对应的入学权益。
人才安居政策。秦淮区的突出贡献企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购买秦淮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者“一企一策”安居奖励,每套住宅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促进住房消费。政策期间内,在秦淮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价值2万元组合消费券。
据悉,本次购房补贴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可叠加重复申领。本政策认定时间范围以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生成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完成网签备案后,即可申领购房补贴资金。购房对象领取购房补贴后如撤销已购房源的网签合同,须将购房补贴金额退还后才可办理撤销,如不退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24年6月6日24:00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的,在本政策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又重新签订原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政策。参与团购的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及机关必须在本政策发布之日前注册并正常运营。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