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传来利好消息,2025 年第一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正式启动,将有 2912 套房源面向区内企事业单位开放。此次配租旨在缓解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压力,助力区域人才发展与稳定。
这批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安居鸣鹿苑(南区),具体坐落于光明区玉塘街道光侨路以南、科裕路以西。房源户型主要分为两类:约 40 平方米的一房一厅有 2578 套,约 75 平方米的二房一厅共 334 套。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专业地籍测绘部门报告为准,装修情况也将依照现场交楼标准执行。
在租金方面,该项目定价亲民,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 22.2 元。不过需注意,受楼层、朝向等因素影响,单套住房租金会在这一标准上有所调整,最终以租赁合同明确的单价为准。此外,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 2.9 元,专项房屋维修基金每月每平方米 0.25 元,停车费每月 200 元(以备案价格为准)。物业服务收费若有变动,将按最新标准执行。认租企事业单位需结合自身职工实际情况,审慎考量这些费用。
此次配租对象限定为供应通告发布前已进入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库的单位。为优化资源分配,项目优先向注册地位于玉塘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首轮配租结束后,若有剩余房源,将依次面向光明街道、凤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以及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开展第二轮、第三轮配租。
申请入住需满足一系列条件。申请人要与申请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全职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本市退休人员除外)。同时,需具备市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深户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限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能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此外,他们还不能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除外),并需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在配租标准上,单身或二人家庭可申请约 40 平方米的住房;三人及以上家庭,或者申请人拥有博士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之一的,可配租约 75 平方米的住房。企事业单位也可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合住一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需控制在 15 至 35 平方米之间。若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的住房,将被视作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配租流程从单位认租开始。光明区在库企事业单位可于 4 月 4 日 9:00 至 4 月 13 日 18:00.登录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进行认租,逾期未完成将被视为放弃。随后,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将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房源与认租需求等情况确定配租方案,若企事业单位承租数量超出房屋配额,原则上本批次不予配租。配租结果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将由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签订合同,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未签订合同的,同样视为放弃。
为方便企事业单位咨询,光明区相关部门还公布了咨询电话(工作日 9:00 - 12:00.14:00 - 18:00)。通用业务问题可拨打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专项服务问题如入库条件、审核等,则需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具体为: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0755 - 29102063、0755 - 23416148(建筑类企业);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755 - 88210447(工业类企业)、0755 - 88211311(国高企业);光明区商务局 0755 - 88211643(商贸服务类企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755 - 88211872(商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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