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重要通告,对市本级范围内部分区域的公租房保障收入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让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受益。
根据通告内容,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范围内,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原本的低于 77043 元,上调至低于 83356 元。这一收入标准的计算方式为申请之日起前 12 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总和除以家庭人口数。
此次调整是依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 的通知》(浙建保发〔2023〕69 号)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1〕20 号)等文件规定,并参考了《2024 年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相关数据。
调整后的收入标准将使得更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有机会申请公租房保障。此前,杭州市已在住房保障方面持续发力,不断优化公租房政策体系。例如,去年 11 月,杭州住保房管部门就从放宽收入准入标准、增加财产审核、强化动态复核三个方面,对市本级公租房受理审核工作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流程,优化了保障资源配置。
此次公租房收入标准的上调,是杭州市在住房保障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将切实帮助更多家庭解决住房难题,提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助力城市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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