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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第二场集中供地拟推出3宗商住用地 总面积11.58公顷

2023-07-18 11:13:09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关于2023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第二次土地,共有三幅地块,包括:龙文东屿01地块、龙文建元A单元01地块以及漳州西湖生态园片区C20地块。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批复文件提及,应明确具体施教区范围、就学校区。三幅地块究竟如何划片,值得关注。

  具体文件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3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3〕1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市区2023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该出让方案应明确具体施教区范围、就学校区。

  拟出让用地三宗,合计土地总面积11.579416公顷,其中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以南、龙昌路以西用地01地块用地面积7.2267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2〕36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5.3519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2〕112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8748公顷;漳州市龙文区龙祥中路以西、建元东路以北用地01地块面积3.202954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3〕5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202954公顷;漳州西湖生态园片区C20地块用地面积1.149762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2〕54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084831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258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064931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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