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区人才购房补贴将于7月1日开始申请

2024-06-24 11:44来源:凤凰网房产南京站

  改善人才安居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2024年度溧水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将于7月1日正式开启!

  
  申请时间

  2024年7月1日— 2024年8月31日,共2个月。

  

  申请条件

  (一)企业在人才安居信息系统成功注册。企业应当依法与各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申请购房补贴的人才社保缴纳时间需满一年。

  (二)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或者享受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未满5年的人才(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首月起5年内,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F类人才)。

  (三)2018年3月1日(原人才安居办法实施日期)以后在溧水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申请前5年在溧水区域内没有房屋交易记录。

  

  申请流程

  步骤1:登录“我的南京”APP;

  步骤2:在搜索栏搜索“人才安居”;

  步骤3:点击“人才安居申请”;

  步骤4:点击“申请”;

  步骤5:填写“基本信息”,自有住房状况必须选择“有”,填完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6:按照1、2、3、4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人才类别、人才类别详细分类、安居方式;

步骤7:上传相关附件,提交申请;

  步骤8:企业对人才的劳动合同、社保等附件资格是否齐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提交给区人社部门审核(E、F类人才);

  步骤9:区人社部门(E、F类人才)对人才的资格、劳动关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给区房产局部门审核;

  步骤10:区房产部门对人才的房产进行进行审核;

  步骤11:区房产部门审核通过,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发放当年度购房补贴;

  

  提交材料

  (一)人才个人资格证明材料(根据人才安居系统提示,提交A-F类人才等级相应的资格证明)。

  (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与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时间在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必须要有首页、签订时长页、盖章签字页),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有每月缴纳记录)。

  (三)购买期房的要上传预售发票(房屋总价发票)和预售合同(合同中有购房人、购房总价、合同备案时间等重要内容页);购买现房或二手房的要上传全款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其他事项

  企业购房补贴核算标准:担任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在溧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的D类、E类和F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时,其所在企业位于开发区、永阳街道范围内的,上年度纳税地方留成部分需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位于其他各镇(街)范围内的,上年度纳税地方留成部分需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且企业购房补贴总额不超过地方纳税留成金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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