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住房民生,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我市积极推进落实预售商品住房上市和去化周期联动调节机制。通过动态调节新房供应节奏,确保去化周期稳定在 9 - 18 个月的合理区间。同时,谋划编制 “十五五” 住房发展规划,致力于促进房地产供需平衡,稳定市场。在商品房销售模式转变上,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商品住房向现房销售过渡,对继续实行预售的项目,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并优先用于项目建设,保障交付。对于新开发项目,若房地产资金未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将不再批准预售。此外,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大力推进房地产融资 “白名单” 扩围增效,指导有需求的项目企业积极申报,使融资 “白名单” 政策常态化。
在保交房工作上,我市全面落实保交房 “1+N+X” 工作方案要求,明确 6 月底前完成剩余 880 套未交付项目建设交付,涉及三河市、大厂、香河县等多个区域。对于已交付项目,市县两级组织多部门成立保交房(楼)竣备办证工作专班,加快推进配套设施建设、竣备验收和产权证办理等工作,确保年底前保交房(楼)项目全部具备办证条件。
为防范新增逾期交付项目,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时间。按照 “一区一方案” 要求,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深入推进 “容缺办理”,确保 6 月底前主城区 “办证难” 问题全部清零。
在住房保障项目推进上,大力推动主城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最大限度争取棚改专项债券,探索多元安置模式,更多考虑货币化安置,全年至少建成 7 个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启动 63 套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并确保列入 2025 年改造计划的永清县 3 套 D 级危旧房年底前改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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