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6 日,洛阳市住建局就新出台的《洛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内容进行说明。该办法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建管理、保障对象、配售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住房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作为政策性住房,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采用市场化方式运营并实施封闭管理,主要面向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
在房屋筹建方面,该保障性住房的筹集方式分为新建和收购两种。新建项目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闲置土地、非居住存量土地,以及可深度开发的已有土地,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变更土地用途建设保障性住房。收购项目则包含各类政策性住房、建成未售的商品房和工业、仓储等其他用地上可建设居住用途的项目等。
在申请途径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洛阳市住建局和县 (区) 住建局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配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按申购要求如实填报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方可参与摇号选房。购房人需签订购房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并接受封闭管理。申请人应取得本市户籍 6 个月以上或在本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 6 个月以上,且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30 平方米。
针对房屋交易问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严格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若购房人需退出,在符合退出条件的情况下由项目实施主体回购。此外,配售价格由项目实施主体会同相关部门选取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核价,报市住建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主要由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5% 的利润以及需据实核算的相关成本组成。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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