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省遂宁市调整租房提取政策 二孩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最高为25000元/年
近日,为促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
(图源;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通知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会议精神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重点通过租房解决好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租房提取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提取频次
缴存人可按年或按月自主选择提取。
二、提取金额
(一)按年提取。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限额为18000元/年,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限额为25000元/年。
(二)按月提取。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金额每月不超过2080元。
三、办理方式
线上:“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线下: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各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四、注意事项
(一)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一类银行卡。
(二)缴存人近12个月内办理过租房按年提取业务的,须间隔12个月才可申请办理租房按月提取业务。
五、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