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岗坪东地区调出一宅地,商业用地改“纯住宅”,容积率5.5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龙岗区[坪东地区]法定图则05-04(局部)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增加保障房供给、优化保障房类型、集约节约利用用地,拟对[坪东地区]法定图则05-04(局部)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用地面积3759.4平方米,位于坪东社区内,由富民路、建设路、崇德北街、人民南路四路围合。
法定图则情况
拟调整地块涉及[坪东地区]法定图则05-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342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法定图则05-04地块划分为05-04-01、05-04-02两个地块,其中05-04-0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759.4平方米,容积率为5.5,配套设施为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公共厕所7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05-04-02地块用地面积1582.6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