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角人才,首批人才公寓来啦!申请指南看这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营造爱才护才重才的社会氛围,三角镇人才公寓项目正式启动,首批20套人才公寓现正式向社会各界人才开放申请。
01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须在三角镇用人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申请租赁期限应在有效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范围内);
(二)申请人未享受过本市范围内的购房补贴、住房补贴、保障性住房等优惠政策,未正在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人才住房或宿舍;
(三)申请人、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含农村宅基地的自建住房)。
人才标准
(一)中山市第一至七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具体以市人社局核发的人才证为准;
(二)中山市特聘人才,具体以市人社局核发的人才证为准;
(三)三角镇重点招商项目、协议引进项目团队带头人;
(四)40周岁以下,经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或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经三角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人才。
02
申请流程
如果符合基本条件并达到人才标准之一就可以递交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申 请
申请人填写《三角镇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附件1),并准备以下材料(全部材料使用A4纸规格复印,复印件须申请人签字确认,原件备查),递交给初审单位三角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二)申请人本人、配偶住房证明;
(三)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或特聘人才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与辖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两年(含两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受 理
申请人每月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验原件收复印件)、汇总,提出初审意见及公寓分配初步意见。
核 准
三角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确定入住人员及公寓分配结果。
办 理
三角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协助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
03
其他事项
三角镇人才公寓优先满足层次较高人才住房需求。在房源不足的情况下,采用抽签形式确定申请人入住资格。
本办法由三角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申请材料提交至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103号(三角镇政府2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