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 日,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公告,公示了南山区 2024 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此次公示的项目共计 18 个,涵盖政府组织配租类和社会主体出租类,共提供 10404 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为解决当地住房问题提供有力支持。
在这 18 个项目中,社会主体出租类项目占据了 16 个,而政府组织配租类项目有 2 个。项目分布广泛,南山街道、蛇口自贸区、粤海街道、招商街道、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和南头街道均有涉及,方便不同区域的居民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两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租金上有明显优惠。保租房(政府组织配租类)租金一般为市场租金的 6 折,大大减轻了租户的经济压力;保租房(社会主体出租类)租金则为市场租金的 9 折,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在申请条件方面,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需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同时,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申请人还需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等。
申请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未正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申请承租房源位于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此三个区拥有自有住房;申请承租房源位于除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以外其他区(含新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项目所在区拥有自有住房。不过,申请承租房源为产业园区配套宿舍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此外,深圳市住建局特别提醒,申请家庭需本市无房、正常缴纳社保且累计缴纳 1 年以上、具备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同时,申请保租房的同时可以排队申请公租房,但一旦申请到保租房,需退出公租房轮候库排名。
公告还强调,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深圳市存量商务公寓、公寓等公寓类居住房屋库存去化存在一定压力,这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筹集提供了可行渠道。2024 年 9 月 30 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鼓励社会主体将存量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类保租房。该通知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包括水电气价格优惠,对实行商用水电气价格的商务公寓等公寓类居住房屋纳保后,申请人可凭项目认定书向水、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申请享受居民水电气价格政策;税收优惠,房源纳保后,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金融支持,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为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类保租房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保险机构投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类保租房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此次南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公示,是深圳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将为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等新市民群体提供更多住房选择,缓解住房压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后续,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推进项目的配租等工作,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切实惠及有需要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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