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地点
长顺县顺源集团有限公司(顺悦小区1号楼二楼资产部)
二
申请表领取地点
1.顺悦小区1号楼二楼长顺县顺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2.顺悦小区4号楼一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补中心
三
房源地点
(一)顺溪家园房源地点:长寨街道城南社区摆托小区房源类型:一室一厅
(二)威远综合体房源地点:长寨街道威远社区县第四中学旁房源类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四
申请对象
在长顺县稳定就业或从事经营活动的新市民、青年人、工业园区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
五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在长顺县城就业、从事经营活动或居住;
2.申请人配偶及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范围内无住房(含住宅、商铺)或房屋人均面积不足20 ㎡;
详细请参照《长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顺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长府办函〔2024〕8号)执行。
六
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长顺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如在长顺县就业的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聘用协议、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印证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印证资料(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
七
长顺县保障性租赁住房
申请表盖章指南
1.县住建局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登记情况的审查意见(政务服务中心C区一楼住建局窗口)
2.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登记情况的审查意见(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3.运营管理单位审核意见(顺悦小区1号楼长顺县顺源集团有限公司二楼资产部)
4.长顺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意见(由长顺县顺源集团有限公司二楼资产部收取完整资料后集中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