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重磅推出首套房购房补贴细则,助力居民安家

2025-03-15 16:24来源:新房网

  3 月 14 日,呼和浩特市住建局传来利好消息。为积极响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市精心制定了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补贴的具体实施细则,旨在切实减轻购房者负担,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呼和浩特市市四区成为政策的核心覆盖区域。对于在此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住宅(涵盖预售商品房与现售商品房),且经不动产登记查询确认无房产记录、无网签备案信息的首套房购房者(以个人为单位),在政策实施期间,一旦完成当前网签合同备案,便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补贴福利。补贴金额按购房合同总价款的 2% 计算,不过单套补贴设有上限,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在购房流程方面,购房者在选定心仪的新建商品住宅后,需及时缴纳定(订)金、首付款或全款。特别提醒全款购房者,需先交纳 98% 款项,若后续审查不符合补贴条件,则需补足 100% 房款。款项缴纳完毕,紧接着完成网签合同备案,为获取补贴做好前期准备。​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申领补贴也有明确指引。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申领当日市四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信息截图(可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不动产证明查询窗口获取并打印),以及交款时间处于政策期内的定(订)金、首付款或全款支付凭证,且支付凭证金额必须与网签备案合同一致。凭借这些材料,购房者可前往市房产交易中心领取补贴券。​

  若购房者因个人特殊原因无法亲临现场办理购房补贴,也无需担忧。可委托代理人,由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及授权委托书,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而对于 18 岁以下的未成年购房者,监护人需携带购房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即可顺利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者领取补贴券后,在向开发企业缴纳尾款或办理贷款时,开发企业将直接核减补贴金额,让购房者切实感受到政策带来的便捷与实惠。​

  在政策衔接上,2025 年 3 月 1 日之前符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 18 条措施的通知》中首次首套契税补贴政策的购房者,即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完成网签备案,并在 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不动产登记的,仍按照原政策领取契税补贴。但自 2025 年 3 月 1 日之后购房的居民,则需依据《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领取购房补贴,同时,《关于做好〈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 18 条措施〉中购房契税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将正式废止。​

  此外,政策期内,若同一购房者购买多套住宅,仅网签合同备案时间最早的那一套可享受补贴政策。这一规定确保了补贴政策精准惠及真正有首次购房需求的人群,让政策红利发挥最大效能。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