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2025-03-24 11:16来源:新房网

  3 月 19 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省、市提振消费工作部署,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9 部门《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此次政策调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主要涵盖以下三个关键方面:​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为大力支持商品房现售,政策明确规定,职工家庭若购买已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新建商品房(即现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最高额度将在现行基础上上浮 10%。这一举措将有效提升购房者的资金获取能力,减轻购房资金压力,刺激现房市场的交易活跃度。​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职工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 30% 大幅降至 20%。这一调整降低了改善性住房需求群体的购房门槛,释放了更多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结构优化和良性循环具有积极作用。​

  三、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标准​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标准上,政策也做出了重要调整。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贷款额度时,其近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以非销户类提取情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进行合并计算。这一变化有助于更全面地考量职工的公积金积累情况,使贷款额度的核定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提高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行性。​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生效。若在通知执行前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次通知内容不一致,将以本通知为准。此次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调整,是积极响应市场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有望为当地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为广大购房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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