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二手房过户办证太方便了!”3月6日,泉州市民许女士通过闽政通APP一次性缴交了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和交易税款,成功下载了相应的完税凭证和非税票据,并在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自助打印领取了鲤城区某小区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泉州市民许女士领取了鲤城区某小区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央广网发 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供图)
这标志着泉州成为福建省首个通过“总对总”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城市。据悉,“总对总”服务是指,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系统与非税系统、税务系统、银联税费同缴通道分别建立直连,为除厦门地区以外的各不动产登记系统提供税费同缴业务服务。该服务由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共同构建。
“税费同缴”服务是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所需缴纳的税款、登记费、工本费等合并成一笔支付业务,实现前台一次性收缴,后台系统自动清分入账(库)。该项服务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举措,启用服务后改变了不动产转移登记税款、登记费缴纳“两头跑”的传统模式,群众只需一次扫码,即可缴清二手房转移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交易税款,压缩办理时间50%以上。
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泉州市本级作为福建省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优化升级试点地区,从压缩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入手,深入推出“一窗办理”服务模式,通过深化流程再造、健全协同机制、推动系统集成等多种方式,在全省率先推出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省级“总对总”服务。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费同缴“总对总”服务将在全省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推广,该服务能有效节约办事时间、提升登记效率,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效果,助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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