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人才房项目被曝转让无门槛 涉嫌违规销售 松山湖回应

2025-04-08 16:39来源:新房网

  近日,多位市民在东莞问政平台上反映 “松山湖中集智荟园人才房存在违规销售” 一事,理由是 “当初该人才房是以远低于市场的内部价格面向内部员工出售,且购买时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如今,在转让年限达到后,这些人才房却面向全社会无差别出售”。记者还注意到,去年还曾有市民反映该人才房证满 5 年依然无法过户问题。当时,松山湖方面回应称,中集智荟园项目具有政府扶持性质,相关文件未明确产权登记满五年的双限房二次转让相关政策。​

  3 月 26 日,松山湖管委会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该项目购房人已购房屋自产权登记之日起已满五年的,若想进行转让,可向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经报备审核后可以进行转让。​

  当地曾称人才房 “未明确转让相关政策”​

  中集智荟园是东莞松山湖首批人才房项目,限定最高销售房价格不高于 8500 元 /㎡(带装修)。据市民反映,中集智荟园人才房当初是以远低于市场的内部价格面向内部员工出售,且购买时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但如今,在年限达到后,这些人才房却面向全社会无差别出售。其认为上述行为 “一方面极大干扰该地区房价的稳定,另一方面则严重违背了人才房政策的初衷”。​

  去年 5 月,关于中集智荟园人才房二次销售的问题,就曾引发市民的不满。不同的是,当时是因为房子二次销售无法过户。记者了解到,去年一名自称是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员工的市民在问政平台上反映,其所在公司原本在深圳,2016 年其响应公司号召搬迁到松山湖,当时搬迁中集智谷的企业员工还可以享有中集智荟园人才福利房分配的政策。​

  “当时 (公司) 鼓励大家搬迁,宣传购买福利房之后在企业服务 5 年,5 年服务期满房子就可以进入市场自由流通销售。去年房子红本产权登记已满 5 年,但却遇到该房不能过户和不能抵押贷款的问题”。其还称,据松山湖不动产中心回复,因为中集集团跟管委会有合约,即使证满 5 年之后,中集智荟园的房子还是不能办理过户和银行抵押贷款,而这跟之前购房时他们员工签订的协议相差甚远。​

  随后,松山湖方面回复该市民称,中集智荟园是中集产业园配套双限人才房项目,开发商为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具有政府扶持性质,相关文件未明确产权登记满五年的双限房二次转让相关政策。目前,松山湖管委会有关部门正在与中集产城进行协商处理,待双方明确中集智荟园双限房后续处理意见后,将依照相关规定加快落实和执行。​

  小区整体入住率较高 中介称转让过户无限制​

  3 月 18 日,记者实地走访中集智荟园人才房项目看到,该项目与周边商品房并没有太大区别,整体入住率较高。记者还从贝壳找房平台看到,该小区目前有 20 余套房源挂牌在售,面积段在 77 至 125 平方米之间,单价低至 27000 元 / 平方米。当前松山湖二手房价格跨度较大,热门小区二手房源多为 “3 字头” 到 “5 字头”。纵观整个区域,中集智荟园低至 “2 字头” 的单价,价格优势较为显著。​

  随后,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向贝壳找房一名房产经纪人发起咨询。她告诉记者,中集智荟园小区一共 13 栋,房产性质为普通住宅。她还称,中集智荟园小区要证满 5 年才能出售,现在才有符合条件的房源出售,所以在售的房源并不多。当记者进一步询问中集智荟园作为人才房是否有转让限制时,该经纪人直言 “没有限制,前几天才过户完一套”。谈及该小区的核心优势,她表示 “价格会比周边其他小区便宜,且很多业主都无欠款,现在买房最快这个月就可以过户”。​

  据东莞市住建局官网信息,中集智荟园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金多港青田路东侧,由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属于 “双限房” 项目 (即限房价、限销售对象)。该项目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取得预售许可证,而最新一次取得预售许可证是在 2020 年 11 月 10 日。​

  另据松山湖管委会官网,2016 年 11 月中集智荟园首批购房人名单公示。截至 2024 年 3 月,已公示 28 批购房人名单。据介绍,根据管委会与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双限房物业限制销售协议书》,购房对象经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资格审核后,由松山湖 (生态园) 规划建设局对购房人名单予以公示。​

  需要指出的是,在东莞市住建局以及松山湖管委会官网上,记者并没有搜索到《双限房物业限制销售协议书》具体内容。而《东莞市三限房 (共有产权住房) 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在产权转让方面则有明确规定,即 “承购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政府指定代持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而申请人应符合三限房销售对象的基本条件,即受让资格由所属园区、镇街核定”。​

  松山湖管委会:现符合条件房屋可在报备审核后转让​

  天眼查信息显示,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集集装箱 (集团) 有限公司控股。3 月 21 日,记者致电中集集团官网公开的客服电话,对方根据记者的采访问题提供了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电话。随后,记者致电前述公司,在记者告知来意后,该工作人员仅表示 “无法提供相关公司或负责人的电话”,便挂断了电话。​

  那么,双限人才房能否在市场上正常流通?二次转让相关政策是否又已经出台?更关键的是,中集智荟园人才房项目 2016 年就已开售,为何二次转让相关政策迟迟未推出?针对上述问题,3 月 26 日,松山湖管委会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中集智荟园所在地块由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4 年通过公开挂牌出让取得,2016 年建成开始销售。中集智荟园属于双限房,即在首次销售时限制销售对象和价格,并约定购房人所购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五年内 (含五年) 不得转让。​

  目前,该项目购房人已购房屋自产权登记之日起已满五年的,若想进行转让,可向东莞中集创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经报备审核后可以进行转让。​

  “以房留才” 切莫误伤群众利益​

  人才住房是东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松山湖中集智荟园人才住房二次转让引发争议背后,实质上是其购房 “高门槛” 和转让近乎 “无门槛”,以及其远低于市价的 “内部价” 和商品房高房价之间,形成的强烈对比导致。​

  尽管当地回应中集智荟园人才房二次转让政策已明确,但此前政策反复不定、久未明朗亦是事实,且诸多疑问仍待解开。如人才房二次转让无限制,是否违背人才安居的政策初衷?再者,中集智荟园自建设之初便具有政府扶持性质,如今却以低价进入市场自由流通,是否又如市民所言 “背刺” 商品房?一言以蔽之,松山湖作为东莞乃至大湾区高端人才集聚地,在政策制度制定方面应慎之又慎。利好人才之余,亦要避免误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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