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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今日开始申报 最高每年可获3.6万元

2023-08-08 16:57:42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标题:2023年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才引育工作,加强人才引育集聚,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人才部分2023版)>的通知》(蚌组通字〔2023〕13号)(以下简称《细则》)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细则》中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蚌创新创业,在我市硅基生物基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六大新兴主导产业,新能源、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生物化工、汽车零部件五大产业集群等领域和各县(区)首位产业、主导产业等重点产业企业以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中,能够发挥重要促进作用的高素质人才(团队)和相关人才机构、平台。

  本政策由人才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本政策所指重点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县(区)、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

  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22日,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点击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进行登录,在“政策兑现”下找到对应政策服务名称点击申报进行申报确认,原则上,企业应选择注册地所在县区进行申报,根据人才引育政策实施细则和申报公告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相关审核意见,配合做好材料完善补充等工作。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信息归集表、汇总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同时汇总表上传可编辑电子文档。

  2.初审

  2023年8月23日至9月7日,各县(区)、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企业网上申报指导,企业在通过系统进行申报时,要提前与县区有关部门联系,确认选择“申报地区”到县区,兑现资金时涉及县(区)配套的以“企业所选区划”为准。各县(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对申报企业资料缺失的及时指导督促进行补齐补正。

  3.复审

  2023年9月8日至9月26日,市住建局对各县(区)

  报送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将复审结果反馈至各县(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

  4.兑现

  资金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市级按照规定分担比例将支持资金拨付至各县(区),由县(区)向申报单位全额兑现支持资金;申报单位缴纳税收县(区)无留存或非盈利单位,符合条件的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支持事项资金。申报单位按照支持资金规定用途拨付至政策支持对象。

  三、申报条件:

  1.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在蚌自行租住住房的,连续3年给予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3.6万元/年,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2万元/年,本科生、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1.5万元/年。

  申报条件:

  (1)政策支持期内(2020年7月1日后)新引进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产业基础人才,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

  (2)产业基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计算至当年公告申报当月,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放宽至45岁);

  (3)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4)人才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引进后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满一年的,可延后至下一年度申报。

  (5)申请人房屋租赁需通过蚌埠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或企业提供租住用房的,由相关单位或企业出具租住证明)。

  2.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在我市未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安家补助,在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20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8万元,本科生、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5万元。

  申报条件:

  (1)政策支持期内(2020年7月1日后)新引进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产业基础人才;

  (2)产业基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计算至当年公告申报当月,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放宽至45岁);

  (3)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4)人才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引进后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满一年的,可延后至下一年度申报;

  (5)人才引进后3年内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含二手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发放一人。

  (6)人才在我市未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安家补助。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备齐以下材料:

  1.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

  2.蚌埠市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3.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新购住房的需提供购房证明材料,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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