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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城区今年首批公租房将于4月19日抽签配租 共计404套房源

2023-04-16 09:53:56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福州公告!事关404套公租房

  404套房源,轮候家庭271户……备受关注的福州市四城区2023年第一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发布。

  怎么申请,租金标准是多少?

  ↓↓↓

  404套房源,轮候家庭271户

  公告指出,此次配租轮候家庭共计271户,其中一人型148户,二人型64户,三人型59户。

资料图。林双伟 摄

  截至2023年4月11日,可供此次配租的房源共计404套,其中一人型236套,二人型92套,三人型76套。

  房源具体在哪里

  一起看看↓↓↓

配租安排

  4月19日—4月20日,分6个场次抽签配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此次配租起租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合同期五年,租金标准如下↓↓

  租金标准统一为市场评估租金的50%,月租金计算公式为:所选定公租房小区的市场评估租金×50%×公租房建筑面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及兜底保障的住房救助对象免收租金。

  此次配租对象相关情况说明:

  1.兜底保障家庭:区房管局、区民政局认定,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

  2.低收入家庭: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低保家庭收入两倍确定,即经民政部门核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1120元以下(含)的公租房保障家庭。

  3.优先配租家庭:区房管局、区民政局核定,按公租房资格审批结果,住房救助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70周岁以上老人、失独家庭、优抚对象等群体以及其他政策规定应予以优先保障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

  未列入此次配租范围的轮候家庭:

  1.原获批的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的轮候家庭,未列入此次实物配租范畴的,若轮候期已超过6个月,可在不申请保障方式变更情况下,办理租赁备案、签订补贴协议,先行发放租赁补贴,待房源筹集到位后实物配租。

  2.已实物配租和列入此次实物配租范畴的保障家庭,均可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补贴发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备案办理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中心4楼427窗口;补贴协议签订办理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资料图。叶义斌摄

  配租地点位于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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