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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最高可享每平29元月补贴

2022-12-26 15:58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原标题: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济南市印发租赁住房补贴新规定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和《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缓解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推进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工作。

  《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首先明确了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申请租赁住房补贴需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济南市相关区常住居民户籍(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低保、特困、低保、特困、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在济南市相关区无自有房屋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单身申请人年满30周岁等条件。另外,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包括正在享受按照优惠价格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等情形。

  进而,对保障标准及补贴金额提出了相关规定。在补贴保障面积方面,家庭成员1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45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夫妻生育多孩,家庭成员4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75平方米;家庭成员5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90平方米。在补贴发放标准方面,特困及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9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3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7元。在补贴金额计算方面,申请家庭租赁住房月补贴金额=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应保障面积—现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租金,超出核定发放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最后,明确了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首先,申请家庭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填报“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需同时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经民政部门出具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发票。再由相关部门完成初审、核准、发放、抽查等工作。

  《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中规定,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同时具备如下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包括具有本市相关区户籍或持有相关区内各派出所发放的 《山东省居住证》;稳定就业;申请人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相关区无自有房屋,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居住,并已办理租赁备案或取得租赁发票等。此外,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包括正在享受按照优惠价格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的;已享受按照优惠价格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累计满3年等情形。

  同时明确了相关补贴标准和期限。全日制博士每月补贴1500元;全日制硕士每月补贴1000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每月补贴700元;其他学历学位及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每月补贴500元。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租金,超出核定发放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累计享受租赁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1个月。

  最后规定了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由申请人申请人下载“爱山东泉城办”APP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申请家庭信息,提交至系统审核。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发放资格凭证(泉城安居卡电子卡),取得泉城安居卡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补贴申请,申请人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对应补贴标准,不得重复享受。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初审、核准、发放补贴、抽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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