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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长丰县拟挂牌出让10宗地块 将于9月28日开拍

2023-09-10 10:32:10 来源:大皖新闻

  原标题:官宣!合肥长丰将出让10宗地块

  近日,记者从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该局发布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共有10宗土地对外拍卖,其中交通用地4宗,商业用地5宗,住宅用地1宗。此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下午15时,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8宗地块建成后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

  记者注意到,此次即将拍卖的商业地块CF202314号、CF202315号地块,要求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同步建设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及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装置。商业地块CF20231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地上计容总建筑不得低于4.2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须自持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商业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自持含酒店)。

  CF202310号、CF202311号、CF202312号、CF202313号、CF202314号、CF202315号、CF202316号、CF202317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

  唯一一宗住宅地块要求提供开放式道路

  此次拍卖中的唯一一宗住宅地块CF202319号地块,要求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12个月内竣工,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

  此外,CF202319号地块房屋销售要求,首先是居住和商住地块,对于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宅面积对外销售。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经营性住宅用地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合自然资规发〔2022〕309号)相关规定。

  此外,公告规定如地块用途含有居住用途,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此外,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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