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2025年第二批人才公寓开放申请 提供594套住房

2025-03-26 17:15来源:新房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人才强区战略部署,优化我区人才发展环境,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番住建规字〔2023〕2 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开展番禺区第二批人才公寓分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分配房源包括金地壹悦府、五矿万樾台、大华紫悦府及中海左岸花园共 4 个项目,合计 594 套,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

  注:​

  1. 租金标准、物业管理费标准最终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2. 人才公寓家具家电配置标准分为标配、中配、高配,具体配置标准可查看附件 1《番禺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个人申请)》及附件 2《番禺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单位申请)》。​

  二、申请对象​

  番禺区人才服务卡(白金卡、金卡、银卡)持卡人。​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才公寓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区企事业单位(商事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工作。​

  2.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

  3. 本人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方式及流程​

  本次分配工作采取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可查看附件 1《番禺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个人申请)》及附件 2《番禺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单位申请)》。​

  五、申请时间​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

  六、其他事项​

  1. 人才公寓租赁期限根据人才居住需求设定,最短不少于 1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租赁合同期满需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 3 个月向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续租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2. 弃租或承租未满 3 个月退租的单位,自弃租或退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人才公寓。弃租或承租未满 3 个月退租的个人,自弃租或退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人才公寓,同时取消其当年度租金补贴申领资格。​

  3. 同单位的持卡人申请合租人才公寓的需以单位整体租赁的方式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做好日常管理。​

  4. 人才公寓租金补贴按照《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番住建规字〔2023〕2 号)执行,具体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5.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612103、3461220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