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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区:入住人才公寓按月最高可申领1000元租金补助

2023-09-17 13:39:59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高新区出台人才公寓租金补贴政策 每月最高补贴1000元租金

  近日,从唐山高新区人社局获悉,为加快人才公寓建设,该区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唐山高新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围绕入住条件、补贴方式及相关要求等7个方面,进一步对解决人才住房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为全区创新发展注入人才动力。

  《细则》明确规定了人才公寓入住条件:即自2023年4月15日后,首次来区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专科及以上人才,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该区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

  《细则》提出人才所租房屋需在高新区辖区内,人才公寓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每室原则上补贴人数不超过2人,补贴方式为以用人单位(个人)自行租赁,唐山高新区给予租金补贴的方式。其中,用人单位租赁人才公寓的,按实际居住人数给予用人单位补贴;人才本人租赁人才公寓的,按补贴标准给予个人补贴。

  《细则》明确对首次来区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入住管委会集中式人才公寓、企业集中式人才公寓、民居分散式人才公寓的人才,大专生补贴金额按月人均租金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200元;普通本科生补贴金额按月人均租金的50%计算,最高不超过400元;“双一流”本科生补贴金额按月人均租金的55%计算,最高不超过450元;硕士研究生补贴金额按月人均租金的60%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博士研究生补贴金额按月人均租金的65%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首次来区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入住青年驿站的人才,分别给予大专生、普通本科生、“双一流”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50%、60%、70%、80%、100%的租金补贴。对于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实施“一事一议”解决住房问题。

  《细则》提出,对于居住在管委会集中式人才公寓、企业集中式人才公寓、民居分散式人才公寓的人才,自来区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对于青年驿站居住人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天,期满后符合规定条件要求的,可对应享受管委会集中式人才公寓、企业集中式人才公寓、民居分散式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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