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公示:2024年第二批次申请人名单

2024-12-05 17:04来源:新房网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度第二批次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告》(以下简称为《通告》)。此次认租申请受理工作已于11月11日完成,共计受理申请家庭16009户,其中合格家庭15088户,不合格家庭921户。现将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定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信息校正程序

  (一) 申请人信息核实

  如申请人发现公示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或者对驳回认租的申请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2024年12月2日至6日)的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楼210室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复核申请将会在后续的选房名单中进行公示。未按时提交的申请将视为接受本次公示信息,不再受理。

  (二) 撤销认租申请

  若主申请人决定撤销此次认租,则需在公示期间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通过“住房保障服务”模块中的“公共租赁住房”选项提交撤销申请。网上撤销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下午6:00之前。如果选择现场提交,则需要亲自到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楼210室办理。逾期未办理撤销者,将不予处理。成功撤销认租的将不计入弃选次数。

  (三) 委托办理

  如主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也可以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代为办理,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3)。若需委托其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看房方式

  此次认租的两个项目均采用实景拍摄生成的三维模型进行网上看房,故不安排现场实地看房。申请家庭可以通过手机等设备扫描本通告末尾的二维码,查看项目周边环境、社区配套设施以及样板房的室内布局和装修情况。这种网上看房方式方便快捷,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了解所申请的住房状况。

  四、投诉举报及监督途径

  如果市民对此次公示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或亲自到访的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我们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55-28589851,办公地址位于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

  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请参照其公开的信息。

  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工作是关乎众多家庭的重大事务,公示阶段旨在保障公开透明,确保每一位申请人的权益得以专业、公正的对待。各位申请人务必认真核对公示信息,及时进行必要的操作,如信息不符应立即提出复核申请,以免错过权益。同时,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有关单位的监督,为打造更好的公共租赁住房环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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