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市正在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征集范围为:大连市主城区为主,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住宅和公寓)。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由市政府选定的“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实施收购。收购价格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收购房源要求,房源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房源已取得竣工备案证明;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房源所属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且单个项目满足收购条件的房源要大于等于100套。
参与征集所需资料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现场送达资料,包括参与意向函及相关附件。送达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水仙街16-1号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408室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