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之前很多人关注的金湾国际人才港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房一厅户型现已开放申请!总计200多套!月租17.6元起/m²
哪些人可以申请?哪些单位可帮员工申请?快来了解吧!
金湾国际人才港人才安居房
位于金湾区红旗镇小林片区创兴南路40号,一房一厅户型建面约为57.45-58.25㎡,两房、三房建面约为87 ㎡-109 ㎡,配套齐全,拎包入住!
商业配套
公寓旁即是金湾国际人才港广场,配以餐饮、零售、教育、办公、酒店等优质业态,打造区域生活中心,商业街、商务酒店、高端办公楼形成完整的商业体。
准入资格
(一)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金湾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当前在本市未享受其他公共租赁住房等任何住房保障;
4.申请人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金湾区自主创业的。
(二)以单位名义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准入条件为:
申请单位应在金湾区范围内注册或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单位员工集体入住保障租赁住房的,入住人员需满足本分配方案第三条第(一)款中1至4条的要求。
申请管理
(一)个人(家庭)名义申请
申请人在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板块,获取意向配租房屋信息后,通过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配租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通过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行实物配租。
(二)单位整体租赁
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可实施单位整体租赁,单位作为整体租赁的主体。通过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集中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通过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租赁方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进行实物配租,同时提交《入住人员信息备案表》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运营管理单位处确认,确认无误后租赁方将入住人员信息录入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
整体租赁期间,如入住人员发生变更,租赁方应及时在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进行入住人员信息变更并同时将变更后的《入住人员信息备案表》提交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单位应做好入住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
房源情况
金湾国际人才港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25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将根据配租申请量和现场管理等实际情况,分步、分批开放配租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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