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重要通知,对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作出调整,此调整将于 3 月 10 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也推出 “公积金 6 条” 政策,全方位助力住房消费。
此次契税政策调整,主要针对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的住房购买情况。调整前,市六区作为统一区域查询家庭住房套数以确定契税优惠。而新规实施后,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将成为独立的查询范围,这一变化为在不同区域拥有房产的家庭提供了更多享受契税优惠的机会。
以购房者李女士为例,她在海曙区和奉化区各有一套住房,现计划在鄞州区购置一套 120 平方米、计税房款 360 万元的住房,且该房为其在鄞州区首套。按调整前政策,查询市六区,此房属家庭第三套房,需缴纳契税 360×3%=10.8 万元;调整后,仅查询鄞州区,该房为家庭首套房,契税只需 360×1%=3.6 万元。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公积金 6 条” 从多个维度支持住房消费。
贷款政策上,加大购房贷款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保底贷款额度提升至 25 万元 / 户,可贷额度计算倍数提高,首付比例下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 100 万元 / 户提至 130 万元 / 户,其他情形调整为 110 万元 / 户,多孩家庭、各类人才等对象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上浮支持。同时,稳步推进 “商转公” 业务,有效缓解缴存人住房还款压力。
租赁政策不断完善,通过 “浙里办” App 可实现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智能秒办”。租房提取频次优化为按月申请,可提取额度提升至 2000 元 / 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以及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均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
交易政策上,积极推广 “带押过户”,全市 16 家承办银行均可办理包括原纯公积金贷款转为组合贷款等八种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切实减轻职工二手房交易压力,降低交易风险。
提取政策持续拓展,推出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公积金直付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频次调整为按月提取,还支持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此外,除老旧小区电梯更新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住房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公积金。
为扩大制度保障范围,宁波制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进校园、人才市场等开展宣讲,5 家承办银行专窗服务网点可实现开户和托收签约 “只跑一次”,部分承办银行 App 支持线上办理。在跨地域业务协同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服务网点基本实现主要乡镇街道全覆盖,10 家贷款服务网点延伸至二手房交易中心,实现 “买房贷款同时办”,还实现 13 项业务 “跨省通办” 及长三角相关业务 “一网通办”,积极推动 “亮码可办”,已服务近 2000 名异地贷款职工。
宁波市一系列住房政策的调整,充分展现了对住房市场的关注和对购房者、缴存职工的关怀,有望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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