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5-03-14 10:35来源:新房网

  重要提示​

  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X]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添富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财务顾问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证券”)。​

  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 65 年。​

  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为 5 亿份。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将通过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 2.724 元 / 份。​

  网下认购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的 9:00 至 15:00.公众认购时间为同日的 15:00 前场内认购截止,场外认购时间依据销售机构规定。​

  募集期定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预计 2025 年 3 月 19 日决定是否回拨。​

  公众投资者认购采取 “金额认购,份额确认” 的方式,具体费率详见本公告 “八、相关费用”。​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25 年 3 月 [X] 日《[指定报刊名称]》上的《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招募说明书全文。​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销售机构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 REIT,基金代码:[具体代码])​

  (二)基金类型​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65 年​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元 / 份,按面值发售。​

  (六)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

  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本基金发售将通过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

  初始战略配售份额为 35000 万份,占发售份额数量的 70%。​

  战略投资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设立的保险资管产品或证券资管产品等。具体战略投资者名单及配售情况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网下发售​

  网下询价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4 日 9:00 至 15:00.参与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报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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