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贾颖,原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渊凤、韩培肖,原任公司监事;刘丽、张慧鑫,原任公司职工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第六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经有权决策机构决定,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职位,后续将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新任职人员将由审计委员会成员从董事会成员中选定。
(三)相关决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经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职位。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二、影响分析
公司强调,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并由审计委员会履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需求,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运营效率。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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