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新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山樾湾花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山樾湾花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配售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决定启动山樾湾花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选房签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有关事项
按照《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山樾湾花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确定的选房名单,选房时间、场次及地点等事项分别安排如下:
(一)入围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时间
A队列(两房)入围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上午;B队列(三房)入围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下午,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入围认购申请家庭应于2024年6月25日12:00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一>“政务服务”一>“服务主题”一>“住房保障服务”一>“住房保障服务主页”一>“打印选房通知书”,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二)选房地点安排
选房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24层
二、选房规则
关于选房规则及有关提示请查阅《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山樾湾花园项目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
三、注意事项
(一)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须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缴纳2万元认购定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三)选房工作结束后,认购申请家庭可登录南山区人民政府在线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及退出公告→选房结果公示专栏查看选房结果。
(四)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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