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渐美村安居房业主: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渐美村安居房交付使用的函》,渐美村安居房已完成竣工及消防验收,用水、用电均已到位,现就交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事地点:海沧街道新大街68号(厦门海沧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二、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应携带材料:1.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3.产权人死亡的,需提供继承公证书原件。
四、请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务必在上述交房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不再支付安置房过渡费。安置房过渡费发放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
请大家互相转告,特此通知。
厦门海沧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