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甸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关于银都广场(一期)安置房第一次选房分配的公告
为了有序推动鲁甸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切实保障棚户区改造对象利益,经鲁甸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动银都广场(一期)安置房分房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房分配标的
鲁甸县银都广场(一期),位于鲁甸县城西门大市场东南侧。
二、 选房分配对象
本次分房选房对象只针对鲁甸县电力公司家属区棚改对象、银都广场(一期)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纳入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已拆迁棚改对象、鲁甸县第一幼儿园家属区愿意选择安置在银都广场(一期)的棚改对象。
三、 报名登记时间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一 12 月 23 日 8:00—18:00
四、 报名登记地点
鲁甸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鲁甸县气象路老水利局办公室)
五、 抽取抽签顺序号及抽取房号时间
2022 年 12 月 25 日 09:00—12:00
六、 抽取抽签顺序号及抽取房号地点
鲁甸县体育馆内(鼎辉大酒店对面)
七、 分房选房程序
(一) 报名登记(2022年12月20 日—12月23日)
(二) 抽取抽签顺序号及抽取房号(2022年12月25日)
(三) 选房结果公示(2022年12月26 日 )
(四) 发放《银都广场(一期)抽签结果通知书)(2022年12 月27日)
(五) 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2022年12月27 日—12月 31日)
八、有关事项
(一) 请上述选房分配对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棚改办正式报名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体育馆内参与抽取选房顺序号及抽取房号。若棚改对象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 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名登记及抽签相关事宜(在报名登记时需提 供《委托书》、委托人口头委托视频资料、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安置资格)。
(二) 凡是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县棚改办进行报名登记的棚改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签,纳入下一次抽签;报名后,在抽取抽签顺序号及抽取房号时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签,纳入下一次抽签。
(三) 请广大棚改对象在参与分房选房系列工作时,注意自身防护,戴好口罩。
未尽事宜,鲁甸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另行文公告。
鲁甸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