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提升住宅电梯安全性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江门市正式启动 2025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生产商均可参与申报。
据悉,本次申报对象为江门市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含商住)项目中使用登记 15 年以上(2010 年 1 月 1 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老旧电梯,其中使用 20 年以上(2005 年 1 月 1 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将获得优先支持。申报电梯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未开工或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开工建设且施工进行中,单台投资大于 15 万元;业主就电梯更新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申报项目须于超长期国债下拨当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对于成功获批的申报项目,江门市将按照 15 万元 / 台的标准给予住宅老旧电梯整体更新更换定额补贴。这一举措不仅能有效减轻业主的资金压力,还将有力推动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
申报流程主要分为四个步骤:首先,物业服务企业需提供电梯使用登记年限、故障次数、维修费用等信息,帮助业主全面了解电梯状况;其次,组织者与电梯生产商充分沟通,制定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出资方案以及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然后,通过线上(江门市物业事项投票管理系统)或纸质方式,就相关方案进行表决,并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如有)或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盖章确认投票结果;最后,组织者(申报主体)完成相关申报材料,在 “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进行项目备案,并在 “国家重大项目库” 上填报资料报送发改审核部门,同时将申报材料提交属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此次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是江门市积极响应国家设备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鼓励和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不仅能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还将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安全保障和宜居水平。
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共同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让更多居民受益。同时,也提醒申报主体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流程进行申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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