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长达4页,由万宁市人民政府签发的的《关于印发促进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去库存方案的通知》在网络流传。
文件中,对于购买当地商办类商品房提出了一揽子优惠政策,其中不少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次!
如正式实施,万宁区域的商办类商品房,在功能上将无限接近住宅!
从具体措施来看:
1、取消商办类产品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米限制,经相关部门联合查验评估后,参照住宅管理。
2、在本市购买商办类商品房用于居住的,凭发票及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纳入就近入学片区。
3、二手商办类房产交易过户,政府予以相应税费补贴。
4、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向户籍部门申请居住证明。
5、商办类房产属于实际自用的,可享受民水、民电、民气计费标准。
6、对符合条件的办公类商品房,设计配建燃气入户等功能。
7、加大对办公类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融资支持及个人购买商办类商品房贷款支持等。
具体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