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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远+国强联合体共同摘得台州市1宗商住地 成交总价2.59亿元

2023-06-14 17:31:10 来源: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原标题:方远&国强!25980万摘台州中央创新区鑫鼎花园旁商住地!本土房企深耕台州

  近日,台州市三才泾以东、纬一路南北两侧(台土告字[2023]029号)商住出让项目成功出让。经过1轮竞价,竞得者方远&国强(台州市远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块成交价25980万元,成交楼面价约6104元/平(未考虑配建回购等因素),溢价率0%。

  其中地块一(城镇住宅)出让起始价为22285万元,地块二(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旅馆用地)出让起始价为3695万元。

  以15000元/平方米回购地块一40套住宅用房,套型面积为132平方米;

  以120000元/个回购地块一40个地下产权停车位;

  以7710元/平方米回购地块二商业用房5775平方米;

  以120000元/个回购地块二30个地下产权停车位。

  代征绿地4785平方米由土地受让方与地块环艺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规划验收,建设标准不低于350元/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园林绿化机构管理。

  地块出让面积约33亩,由2宗子地块组成,其中住宅位于地块一,最大建面约2.9万方,建筑高度最小36米,最大60米;商业、商务、酒店位于地块二,最大建面约1.3万方,建筑限高16米!

  地块回购住宅建面不少于5280平,商业5775平,实际可售建面约3.15万方。地块形状方正、体量适中,有适量回购,在楼市下行阶段,降低开发风险。

  地块位于台州市三才泾以东、纬一路南北两侧,属于台州中央创新区板块,在鑫鼎花园西北侧塘岸村,靠近塘岸小区。

  地块周边有方远开发的景元西苑、景和名苑、方远·天璟誉府、景元花园、天辰誉府、天汇府、天曜誉府等楼盘,可以说是方远的大本营。

  地块附近配套还有经中路小商品市场、规划中的市域铁路S2线站点、麦德龙、金地中城广场、书生中学、书生小学、海门小学、文华小学、台州一中等,城市界面新旧交接!

  周边楼盘不少,在楼市下行阶段,竞争压力不小:在售楼盘有汉通·东麟府(首期整体成交均价18131元/㎡)、杨帆·梧桐府(均价约24000元/平)、翠揽云镜(均价约24000元/平)、众安·未来社区(部分均价约19500元/平)、方远·天汇府(均价约19000元/平)、滨帆·湖畔云邸(部分均价约21000-22000元/平),价格一房一价销售,具体以售楼处公布为准;周边待售楼盘有锦绣云邸、唐颂&方远项目(含商业综合体)、尚荣项目、铁建城发&台州开投&中铁十八局联合体项目等。

  最终拿地的是台州本地龙头房企方远国强联合体,底价一轮拿下,本地房企深耕台州,比外来房企更有优势。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范围:地块一:东至规划用地边界线,南至规划用地边界线,西至经三路(规划宽度18米),北至纬一路(规划宽度16米)(详见附图);地块二:东至规划用地边界线,南至纬一路(规划宽度16米),西至规划用地边界线,北至规划用地边界线(详见附图) 。

  用地面积26921㎡;其中,地块一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372㎡;地块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764㎡;代征绿地用地面积4785㎡。

  出让面积22136平方米(33.204亩),其中地块一:1.3372公顷,地块二:0.8764公顷;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旅馆用地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70年,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旅馆用地40年 ;

  用地性质:地块一住宅用地(R21)、服务设施用地(R22);地块二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建设内容:地块一住宅、服务设施用房;地块二商业用房、商务用房、酒店用房、服务设施用房。

  规划容积率:地块一>1.0且≤2.2;地块二>1.3且≤1.5 ;

  规划建筑密度:地块一≤25%;地块二≤50% ;

  绿地率:地块一≥30%;地块二≥20% ;

  建筑规模:地块一地上建筑面积>13372平方米且≤29418平方米;地块二地上建筑面积>11394平方米且≤13146平方米。

  建筑高度:地块一≤60米,其中居住建筑≥36米;地块二≤16米。

  建筑总高(算至建筑最高点):如拟建建(构)筑物最高点高程(含屋顶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超过69米,应当在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取得民航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净空审核意见。(1985国家高程基准)

  道路交通要求:

  1、交通主出入口:地块一:北侧、西侧;地块二:南侧;禁止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范围详见附图。

  2、交通组织方式:地块一小区人车分流,除访客停车泊位外,其余车位原则上应配置于地下室。

  代征绿地由本地块中标单位与地块环艺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规划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园林绿化机构管理。

  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地块二应配建邻里中心一处,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350㎡,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用房不少于150㎡。邻里中心一层建筑面积不少于500㎡,需设置独立出入口,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台州湾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单位。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

  1、使用功能:停车和辅助配套用房。

  2、地下空间使用层数:≥1层

  3、地下空间后退用地边线或城市道路;后退用地边线不宜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距离)的0.7倍,且不小于5米。

  4、地下空间利用引导:合理布置地下空间及出入口,合理组织交通流线。

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

  1、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公共建筑(商业网点除外),内部平面禁止采用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酒店(宾馆)不得分割销售。

  2、商业建筑每个分割单元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产权分割单元在建筑方案和建筑施工图中予以明确。

  3、办公建筑应当采用公共走廊式或大空间布局并设置公共卫生间,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管道井应当集中设置。办公建筑每个分割单元产权单层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产权分割单元在建筑方案和建筑施工图中予以明确。

  4、设计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景观设计,发挥西侧三才泾、北侧白洋河的景观效应;合理布置建筑单体,满足朝向、视线、日照、通风、景观等要求;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满足居住的需要。

  5、建筑风格:建筑风格应与周边地块内建筑风格相协调;处理好建筑的各个立面和细部,建筑形体宜方正简洁,空调室外机需隐蔽处理;应重点处理好纬一路沿线的建筑风貌和建筑空间形态,注重整体造型和立面设计。

  6、外墙材质、色彩:建筑外墙力求简洁大方、色彩淡雅;居住建筑外墙不应大面积采用深色材质。

  7、住宅建筑面宽: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不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70米。

  8、住宅建筑阳台:住宅建筑阳台的进深不应大于2.1米,独立设置时面宽进深比均不应少于2:1。

  其他

  1、本项目应有无障碍设施、建筑亮化、绿化环艺等专项设计内容。

  2、地块一由台州湾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单位回购住宅40套,每套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32平方米。回购40个地下产权车位, 回购车位须就近集中布置。

  3、地块二由台州湾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单位从东到西回购1-3层商业用房(含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回购建筑面积5775平方米;回购30个地下产权车位,回购车位须就近集中布置。

  动工及竣工时间: 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开发建设协议:详见台自然资规条331001202300007号、《台州市三才泾以东、纬一路南北两侧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 。

  【台州市三才泾以东、纬一路南北两侧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协议(部分摘录)】

  甲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海虹街道办事处

  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拿地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回购要求

  1.住宅用房:回购40套住宅和40个地下产权车位。其中40套住宅在地块一靠近三才泾布置,顺序从南往北从西往东自上而下按套回购,单套面积132平方米,其住宅公摊面积比例须基本一致; 40个地下产权车位须靠近回购住宅集中布置。

  2.商业用房:回购商业用房面积5775平方米和30个地下产权车位。其中,商业用房在地块二布置,顺序从东到西,楼层1-3层,含配套服务设施用房,面积5775平方米; 30个地下产权停车位须就近集中布置。

  3.若回购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小于约定面积,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回购价三倍赔偿给甲方,多于约定面积,多余部分由甲方无偿取得。

  4.本条第1-2款所列面积是具体款项结算的计算依据,若因规划审批条件发生变化,则回购条件应做另行协商。以上回购建筑的面积是指不动产发证机关核定的实测面积。

  5.甲方回购的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其建筑材料和房屋质量应与乙方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一致,在相关售后服务方面,应与购买户享有同等待遇。回购住宅用房及地下停车位由小区物业统一服务与管理。

  6.乙方自交地之日起48个月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后,将回购用房交付给甲方指定对象;应在交房后6个月内配合甲方指定对象移交办理完毕的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件。

  三、回购款及支付方式

  1.回购价格:按照[15000] 元/㎡回购住宅用房,回购的套数[40]套,按[120000]元/个回购地块一地下产权停车位,回购的地下产权车位总数[40]个。按照[7710]元/㎡回购商业用房,按[120000]元/个回购地块二地下产权停车位,回购的地下产权车位总数[30]个。

  所有建筑的结算面积以不动产发证机关核定的实际面积为准,并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合同总价(回购总价)。

  2.回购付款方式:第一笔回购款:在本地块回购工程地上二层土建施工完成后,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30 日内甲方支付回购款总额的30%;第二笔回购款:本地块回购工程达到工程结顶,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地块回购款总额的40%;第三笔回购款:地块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地块回购款总额的30%。

  其他事项:代征绿地4785平方米由乙方地块环艺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规划验收,建设标准不低于350元/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园林绿化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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