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燕和苑保租房项目明日选房 共728套房源 预计8月可入住

2024-06-25 14:37来源:深圳服务助手

  保租房不是公租房,价格比公租房稍贵,但对比市场租房也便宜很多,重点不需要你进入轮候库!不审批收入,主要你在深圳无房等条件即可。

  符合对象: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请看下表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关于燕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鸿栖台和燕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宜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鸿栖台和燕和苑项目认租资格复核结果公示的通告》《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鸿栖台、燕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公证摇号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摇号结果通告》)等相关要求,现将燕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选房签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安排

  本批次燕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共728套(一房608套、两房120套),具体房源情况明细详见附件1,其中14套为无障碍户型。无障碍住房仅面向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或老年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判定时点为认租截止日)的选房家庭。

  房源预计交付入住时间8月,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二、选房名单及排位

  经审核,燕和苑选房家庭共434户,其中一房第一队列选房家庭244户,第二队列选房家庭49户,两房第一队列选房家庭103户,第二队列选房家庭38户。

  根据公证摇号结果确定选房家庭的选房顺序,燕和苑项目住房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2。

  三、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燕和苑选房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二)选房地点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选房场地不提供车位,请选房家庭绿色出行。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最多1人进入选房现场,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同时,请选房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未在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迟到。

  (三)选房及签约方式

  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所在批次及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意向房源,房源选完即止,房源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

  申请人选房当日现场与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书见附件4)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成年共同申请人均无法到场或无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咨询电话:8590181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4。

  (四)保证金缴交事项

  申请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缴交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月租金的两倍。租赁保证金缴纳可通过手机网银转账到指定账户或自行前往银行柜台缴纳。承租人凭租赁合同、入住通知书和保证金缴款凭证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四、选房规则

  (一)选房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租(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能参与本次选房。

  (二)选房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选房户型队列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户型队列的住房。

  (三)选房家庭应在规定的选房场次开场前到达选房现场签到等待选房。已签到的选房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选房家庭因未签到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在当日选房结束前未到场以及选房排序到位且其所在选房队列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四)选房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或已签订租赁合同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五)同一户型队列选房过程中当日弃选房源的安排:

  1.上午场次的选房家庭选定住房后,如在当日下午场次开场前书面放弃所选住房,且当日下午场次仍有待选房源的,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当日下午场次待选房源。

  2.除上述第1点情形外,若住房在当日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当日选房的选房家庭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前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3.若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日的弃选住房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先由当日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的无房可选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未被选定,再由错过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的家庭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补选后若仍有剩余房源,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地址:宝安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一楼信访室。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项目房源装修情况和配套设施以实际交付为准。

  (二)选房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其所在选房户型队列中的房源。选房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时仍未到场签到的;

  2.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有认租意向房源可选但未选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选房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住房、婚姻、社保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无论其是否签订租赁合同,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此次选房不安排现场看房,将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形式供申请人参考(附件5)。

  (五)申请人签订选房确认书及项目不利因素告知书(附件6)后,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须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六)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宝安区教育局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不作任何承诺。

  (七)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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