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通知,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部署要求,全力强化制度执行,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迈向提质增效新阶段。
浙江省财政厅此次行动紧密依据《财政部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财资〔2024〕155 号),并结合《财政部关于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财资〔2024〕175 号)的工作安排,以及对《全省 2024 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中问题的整改落实。
在提升认识与强化责任方面,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被要求深刻理解强化制度执行、推进资产调剂共享和落实审计整改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循资产管理体制,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
推进资产共享成为工作重点之一。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需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首次闲置低效资产的可调剂共享供给信息推送,并及时发布需求。各级财政部门将于 7 月 15 日前完成首次本地区可调剂共享资产信息更新,省财政厅则负责汇总全省信息并定期推送至全国平台。
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也在有序开展。各地正在对水利基础设施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底数与盘活清单,积极采用市场化方式推动盘活。省级各单位已启动房产土地存量及使用情况摸底,制定盘活方案以优化配置、提升效益。省财政厅鼓励各级单位总结可复制的盘活案例,将择优进行宣传推广。
此外,针对前期审计发现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各单位正对照问题清单,结合近年来审计、巡视中的普遍性问题,查找制度与管理短板,研究改进措施,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强化资产动态监管,建立风险实时监控和及时处置的长效机制。
浙江省此次全面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举措,将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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