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助力居民住房改善

2025-03-20 16:08来源:新房网

  3 月 20 日,桂林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圆满落幕,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三大重要调整举措,旨在切实减轻市民经济负担,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桂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障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减轻购房负担​

  会议决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原先的 20% 降至 15%。此次政策调整中的 “保障性住房”,包括纳入桂林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改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这一举措显著降低了购房门槛,极大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初期的资金压力,为更多家庭实现 “安居梦” 提供了有力支持。例如,购买一套价值 60 万元的保障性住房,调整前首付需 12 万元,调整后仅需 9 万元,首付金额大幅减少,购房难度显著降低。​

  购建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提高,加大支持力度​

  购建自住住房超过两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得到提高。此前,提取额度以 “购房合同最后付款期限时的账户余额” 为限,现调整为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且不超过购建房行为满两年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这一调整有助于增加缴存人购房提取额度,更好地支持其购房需求,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若购建房行为发生之日至《通知》发布之日未满两年,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不含贷款部分);若申请时间超过两年,提取额度按新规定执行。需注意,以 “公积金付首付” 形式支付购房款的,不计提取次数,支付金额计入提取额度。购建房时间认定标准根据房屋类型有所不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购买二手房、法拍房则按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等。​

  支持二套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满足改善需求​

  政策明确支持二套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从原来 “允许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其中一套的住房贷款”,调整为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偿还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这一政策调整有助于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已购置改善性住房家庭的还贷压力。不过,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 90% 后,将暂停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申请。第二套住房贷款提取额从政策发布之日起算,包含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缴存人需前往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如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须先办理按月对冲业务后再申请第二套住房还贷提取,且办理第二套住房还贷提取时需取消约定划转业务。​

  此次桂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全面调整,从降低首付比例、提高提取额度到支持二套房贷款提取,多管齐下,为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也将对桂林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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