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自3月1日起恢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2025-03-06 09:53来源:新房网

  3 月 5 日,来自三亚市发改部门的消息显示,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流程,切实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经过市政府批准后,三亚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恢复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工作。

  在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方面,三亚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一体化登记。以往针对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所收取的费用,如今统一整合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对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仅收取一次登记费。对于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展不动产登记事项时,会根据具体服务内容,按每件 80 元的标准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为积极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减轻登记申请人的经济负担,对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将执行零收费标准。

  而在办理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等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时,则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550 元。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以及因自身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三亚市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严格依照通知规定执行,对于已公布实施的收费项目及优惠政策,不得出现任何拖延或拒绝执行的情况。同时,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确保该项通知能够有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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