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 号)等相关规定,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从 2300 元上调至 2500 元。
汇补缴业务调整:2025 年 2 月前(含 2 月)缴存基数低于 2500 元的,可按原基数按月汇补缴。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个人缴存基数低于 2500 元,无法办理 3 月及以后的汇补缴业务。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需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相应调整,并及时告知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调整方式
网上自主办理: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微信公众号,在缴存业务中选择个人缴存额调整功能办理。
中心前台办理: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原件)、《住房公积金 [年][月] 个人缴存额调整表(个人缴存)》(原件)前往铁路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现场办理。
上线贷款购房 “一件事” 服务: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8 部门印发工作方案,上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一件事” 服务。联办事项涵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个人身份信息核验等多项内容。缴存人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高效办成一件事” 专区,选择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按需在线申请联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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