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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区15个公租房项目今日开始登记 共808套房源

2023-09-26 09:17:56 来源:搜狐北京

  原标题:15个项目,808套房源本周启动快速配租!

  房山本次配租共涉及1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6个,燕房投资项目8个,企业自持项目1个,可配租房源808套,其中:大套型226套、中套型173套、小套型409套。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3年9月25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区轮候家庭。

  重点说明:

  1.非本次配租对象家庭登记无效。

  2.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婚姻、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4. 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二)登记时间

  2023年9月26日上午10:00 至9月28日下午17:00(3天)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采取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网,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开展房山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登记—点击查看—去登记—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特别提示:

  1.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2.如不清楚备案编号的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点击首页里的“保障房摇号结果”—审核分配里的“备案结果查询”输入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房山区”进行查询或申请人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查询。

  (四)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大套型、中套型、小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的登记结果在上述项目中选租对应套型的房源。

  (五)分组及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优先组、普通组家庭。具体如下:

  优先组家庭:2023年9月25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还须于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进行线下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纳入优先组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3年9月25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2.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六)意向登记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选房安排

  选房时按照优先组大套型、普通组大套型;优先组中套型、普通组中套型;优先组小套型、普通组小套型次序依次选房。

  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能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小套型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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