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租房 > 正文

北京朝阳区11个公租房项目开始选房 月租金最低35/㎡

2023-09-20 16:55:42 来源:劳动午报

  原标题:选房了,最低35元/㎡•月,面向部分“轮候时间较长”备案家庭!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发布《2023年朝阳区面向部分“轮候时间较长”备案家庭组织选房的公告(小或中套型)》,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朝阳区实际情况,对部分“轮候时间较长”的备案家庭,以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1个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均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项目简介如下:

  1.燕保·北焦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垡头地区化工路70号院,租金标准为60元/㎡·月;

  2.怡景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豆各庄乡黄厂路4号院,租金标准为48/㎡·月;

  3.熙悦尚郡家园,坐落为朝阳区平房乡朝阳北路82号院,租金标准为65/㎡·月;

  4.燕保·双桥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黑庄户乡双桥中路12号院,租金标准为42/㎡·月,部分房源无燃气;

  5.燕保·汇鸿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常营乡三间房东路燕保汇鸿家园(1-5号楼)、常营南路50号院(6号楼),租金标准为48/㎡·月;

  6.燕保·百湾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王四营乡燕保·百湾家园,租金标准为70元/㎡·月,部分房源无燃气;

  7.燕保·常营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常营乡朝阳北路20号院,租金标准为48/㎡·月;

  8.管庄北二里项目,坐落为朝阳区管庄乡常营南路43号院,租金标准为48/㎡·月;

  9.燕保·马泉营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崔各庄乡容慧路1号院,租金标准为42元/㎡·月;

  10.瑞湾家园项目,坐落为朝阳区孙河乡西甸路6号院,租金标准为44/㎡·月;

  11.拾景园项目,坐落为通州区台湖镇嘉创二路1号院,租金标准为35/㎡·月。

  备注:1.房源的套型是按照政策规定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确定;2.承租家庭交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配租对象

  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含),轮候时间超过5年的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应配租套型为“小或中套型”备案家庭。

  配租标准

  分配方式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特别提示:

  根据《通知》文件第四条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发放选房通知单的选房家庭到场时可选房源不少于两处,且户型与通知选房家庭资格相匹配(应配租套型为小或中套型的家庭对应匹配房源为小套型或中套型),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资讯多一点

  今起登记,顺义这1130套公租房要配租了!

  顺义区住建委发布《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关于顺义区开展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 “快速配租”的公告》,顺兴街17号院、望泉西里等8处公租房共1130套房源,将进行公开配租,登记时间为今日10时至9月21日17时

  此次配租的8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别为鑫牛南路2号院项目、顺兴街17号院项目、钱粮北路3号院项目、望泉西里项目、双裕南小街1号院项目、顺仁路57号院66号院项目、北汽集团顺通路公租房项目、张镇公租房项目,其中小套型142套,中套型444套,大套型544套,每月租金在每平方米17元至38元。据了解,其中月租金标准最低的为张镇公租房项目,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为17元

  房源信息

图片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3年9月18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顺义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社救人员(城镇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原廉租转入前三档优先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3年9月18日(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顺义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重点说明:

  1.非本次配租对象家庭登记无效,选错组别登记无效。

  2.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轮候期间户籍已迁出顺义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资格限制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婚姻、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4. 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