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泽州这些人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近日,泽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了泽州县2023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公告,符合条件的泽州人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了。
申请时间为8月14日——9月14日。
保障对象范围为泽州县金村镇、巴公镇、高都镇、北石店镇四个镇在晋城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地点在所在地镇人民政府。
申报条件包括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泽州县本地户口(含北石店镇),并取得本地户籍时间满1年,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符合民政部门低收入认定条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4278元,家庭总资产低于342780元;未购买私家车等。
具体认定标准按照《泽州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执行。
军队退役人员家庭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并在本行政区域内自行承租住房(不包括承租各类商业、生产、办公等经营性用房和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府性公房)。
未享受过房改、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并且无保障性住房登记记录。
夫妻离异的单亲家庭提出申请,离异需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