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租房 > 正文

青岛市推出184套公共租赁住房 市场月租金标准最低12元/㎡

2023-07-06 17:08:56 来源:青岛发布

  原标题:青岛3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公布

  7月6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市北区洛阳路48号、52号等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详细内容↓↓↓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3号)、《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等规定,现将市北区洛阳路48号、52号,城阳区仙山花园、天一仁和·悦湖锦府(4地块)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情况

  市北区洛阳路48号、52号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共15套,分布在不同楼座和楼层。

  城阳区仙山花园项目位于城阳区南流路191号,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共108套,位于27号楼。

  城阳区天一仁和·悦湖锦府(4地块)项目位于城阳区岙东北路655-4号,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共64套,位于30号楼。

  二、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出具的同区域市场租金价格认定结论,确定各项目住宅市场租金为:市北区洛阳路48号、52号项目为22.6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城阳区仙山花园项目为17.0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天一仁和·悦湖锦府项目为12.0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承租家庭差别化租金标准

  按照《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规定,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对应不同家庭收入标准,核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分为四档:第一档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第二至四档分别为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70%制定。上述3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具体租金标准见下表。

  3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

  单位:元/月·建筑平方米

  四、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3年7月4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购房者参考本站信息,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抓取等,如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